10月31日截止|全年分三批认定、第三批收尾|拥有专利即可申报|高企与专精特新的前置跳板|部分区有贷款贴息与研发补助(参考各区政策)。

核心信息速览

申报条件

  1. 注册地与主体资格:在杭州市登记注册成立一年以上,产权明晰,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
  2. 知识产权要求: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或先进知识,包括专利(申请或授权)、标准、商标、经认定的科技成果和其他专有技术,并具有基于自主知识产权获得的产品或服务。
  3. 人员结构:企业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0%。
  4. 研发投入:具有一定的科技创新经费投入并具有持续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的能力。
  5. 企业规模: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要求,范围包括农业、工业和服务业等科技型企业。
  6. 合规要求:上年度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没有严重环境违法或严重失信行为。

往年认定案例(数据参考):2026年7月,杭州市科学技术局公示2026年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拟认定名单(第一批),共认定1763家企业,覆盖全市13个区、县(市)(来源:杭州市科技局官网公示,2026年7月15日);同批次公示中,拱墅区智慧网谷小镇一个园区即有13家企业入选,涵盖数字文娱、智能物联、低空经济等领域,反映该资质对园区科技型企业的普遍适用性。

补贴与奖励说明

本认定不设省级直接现金奖励,其价值在于入门级省级创新资质与各区配套扶持(以下为各区历史政策参考,以当年最新政策为准):

申报范围

申报程序

  1. 企业自主申报: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进入"企业培育—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入口,按照"申报指引"自主完成申报;
  2. 区县初审:各区、县(市)科技管理部门重点审核营业执照、知识产权、研发投入等申报信息,第三批推荐函须于11月7日前提交市科技局,逾期不再受理;
  3. 市级认定与备案:市科技局分批次对拟认定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于11月30日前统一推荐省经信厅备案。

通知原文(节选)

各区、县(市)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力度,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质量,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创新型中小企业(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认定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我市2026年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申报与日常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节选):1.在本市登记注册成立一年以上,产权明晰,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或先进知识,包括专利(申请或授权)、标准、商标、经认定的科技成果和其他专有技术,并具有基于自主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或先进知识获得的产品或服务。3.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0%。4.具有一定的科技创新经费投入并具有持续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的能力。5.企业规模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要求。6.上年度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没有严重环境违法或严重失信行为。

二、认定与备案(节选):审核认定工作分三批次开展,企业网络申报截止时间分别为第一批6月30日、第二批8月31日、第三批10月31日。各区、县(市)科技管理部门推荐截止时间分别为7月7日、9月7日、11月7日,逾期不再受理。市科技局分批次将拟认定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于11月30日前统一推荐省经信厅备案。

联系方式:市科技局0571-87975623、85255659;系统技术咨询0571-85151402。

来源:杭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2026年4月22日);依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创新型中小企业(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江省惠企政策信息平台)

2026年度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第三批)申报要点设计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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