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线上申报截止|年度支持不超100家|2年内每家最高奖励50万元|限浙江省创新型中小企业。
核心信息速览
- 申报截止:2026年10月15日—10月25日线上申报;区、县(市)经信部门11月5日前行文上报市经信局
- 支持规模:年度支持不超过100家优质创新型中小企业("重点省创")
- 培育奖励:根据研发创新等目标完成情况,2年内给予每家企业最高50万元奖励
- 实施周期:推进计划实施期不超过2年(本批次截至2027年底),投资总额不低于200万元
- 申报入口:杭州市企事通直报平台"重点省级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栏目(https://sxrc.jxj.hangzhou.gov.cn/shuzijingxin/hzQR/huiqi.htm)
申报条件
- 申报对象: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创新型中小企业(不含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且未在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或境外公开发行股票。
- 推进计划:提出"四达标一升级"推进计划,围绕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创新能力四个维度提出可量化的达标绩效目标,投资总额不低于200万元。
- 产业方向:聚焦浙江省"415X"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杭州市"296X"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建设等重点领域。
- 合规要求:经营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近2年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 不在支持范围:技术改造项目、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项目、基础研究项目;已获超长期国债、工信部或省级工信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政策依据与培育梯队参考(数据):本政策依据杭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打造全国专精特新名城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杭政办函〔2025〕65号)及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实施细则(杭经信联中小〔2026〕53号)组织实施,2026年度为落地实施批次。创新型中小企业是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的后备队,2025年度杭州市分批公布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如第三批公示359家,来源:杭州市经信局公示)。
补贴与奖励说明
- 支持规模:年度支持不超过100家优质创新型中小企业,2年内给予每家最高50万元奖励。
- 兑现方式:资金分两次下达——实施期初先下达50%;实施期满经终期评估后,根据评价结果分档下达剩余资金。评估不合格的不予拨付剩余资金,并视情收回已拨付资金。
- 就高不重复:该奖励与专精特新企业一次性认定奖励按"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
- 资金分担:所涉奖励支持资金按现行财政体制由市与各区、县(市)分担。
征集领域
- 重点领域:浙江省"415X"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杭州市"296X"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建设等领域。
- 支持项目类型: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产业链协同配套项目、创新能力提升项目等(技术改造、数智化改造、基础研究项目除外)。
申报程序
- 线上申报(10月15日—10月25日):通过杭州市企事通直报平台"重点省级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栏目,在线提交申请表并提供佐证材料;
- 区县遴选推荐:区、县(市)经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择优遴选推荐,11月5日前行文上报市经信局;各地有推荐名额限制,超额不予受理;
- 绿色通道(不占区县名额):经在杭备案创投机构、产业引导基金推荐的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企业,或"专精特新贷"合作银行推荐的贷款额度2000万元以上高成长企业;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推荐企业;国家级赛事获奖落地企业;产品已在重点产业链、重大工程、龙头企业实际应用的企业——经评估可直接纳入遴选评审环节;
- 综合评审与公示:市经信局组织客观指标评价、专家评审,第三方机构专项复核审计,择优确定不超过100家支持名单并公示。
联系方式
市经信局中小企业发展处:郑振华 0571-85257089;市工业和信息化服务中心:朱莉莉、吴程思 0571-87296793、0571-87296791。
通知原文(节选)
各区、县(市)经信局(科技经信局、经信科技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加快构建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壮大机制,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打造全国专精特新名城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杭政办函〔2025〕65号)、《杭州市经信局(市数字经济局) 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入打造全国专精特新名城的若干措施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杭经信联中小〔2026〕53号)等文件精神,组织实施2026年度支持创新型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通过市级财政资金引导和带动,深化市区两级联动协同,年度支持不超过100家优质创新型中小企业("重点省创")高质量发展,根据研发创新等目标完成情况2年内给予每家企业最高50万元奖励(与专精特新企业一次性认定奖励按"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
二、申报对象:申请企业须为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创新型中小企业(不含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且未在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或境外公开发行股票。
三、申报流程:符合条件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于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5日期间通过杭州市企事通直报平台"重点省级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栏目在线提交申请表并提供佐证材料;区、县(市)经信部门于11月5日前行文上报市经信局。
来源: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杭州市数字经济局)《关于组织实施2026年度支持创新型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的通知》(2026年10月14日发布)(杭州市经信局官网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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