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填报截止|建省级资源池、择优推荐工信部|五大服务方向|本专项不设直接现金补贴,属资质培育类机会。

核心信息速览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9 月 21 日发布通知,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培育专项行动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6〕414号)要求,组织开展全省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摸排和推荐工作:建立浙江省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资源池,并组织专家评选,择优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一批优质服务商和服务团。

申报条件

  1. 主体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正常经营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财务制度健全。
  2. 服务团队:拥有稳定的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团队,直接从事相关服务人员不少于3人。
  3. 服务基础:具备开展服务所必需的场所、设备、工具等基础条件,形成规范的服务流程和服务手册。
  4. 服务案例:开展人工智能相关服务满3年的,近3年内至少完成30项服务案例;不足3年的,至少完成10项服务案例。
  5. 信用要求:服务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近3年内无严重失信违法行为。
  6. 服务团(选报):由1家服务商牵头,不少于2家上下游成员单位联合参与,可同步申报服务团。

注:以上为工信部专项行动申报要求的通用口径,具体以省经信厅通知附件为准。

参考案例(参考):本专项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6 年首次组织开展的服务商培育专项行动,黑龙江、四川、上海、北京、深圳等地已陆续于 9 月发布落地通知,属《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部署下的首批培育梯队,目标到 2027 年底遴选培育一批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和服务团。同类建池节奏参考: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组织的 2026 年"智算云企"评选已于 9 月完成首批名单公示,省级层面面向人工智能服务主体"建池入库、择优支持"的工作节奏已在同类机制中落地。

支持与价值说明

本专项不设直接财政现金补贴,核心价值为"入省资源池 + 择优推荐工信部",属资质培育类机会:

征集领域

申报程序

  1. 在线填报(10月20日前):进入"浙企之家"网站"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栏目,使用浙江政务网法人账号或企业码扫码(法人或经办人)登录,在线填报相关资料并提交佐证材料;
  2. 地市审核(10月23日前):各市经信局审核辖区服务商档案和服务团信息表,完成属地申报单位材料审核,信息不完整、不规范的退回补充修正;
  3. 建池与推荐:省经信厅对各市报送的服务商和服务团进行审核,建立浙江省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资源池;组织专家评选,择优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

通知原文(节选)

各市经信局: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培育专项行动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6〕414号)要求,全面摸清我省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底数,建立省级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资源池,择优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现组织开展全省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摸排推荐工作。

一、摸排范围: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以下简称服务商)是指围绕用户单位智能化需求,提供人工智能解决方案咨询规划、交付实施、运营管理、安全治理等服务的企业或机构。

三、申报流程(节选):满足条件的申报单位,进入"浙企之家"网站"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栏目,使用浙江政务网法人账号或企业码扫码(法人或经办人)登录,于10月20日前在线填报相关资料,提交佐证材料。

联系人:省数字经济发展中心廖文睿0571-81051191、数字经济处高媛0571-86810631。

来源: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浙江省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摸排和推荐工作的通知》(2026年9月21日发布,依据工信厅科函〔2026〕414号)(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官网)

浙江省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摸排和推荐申报要点设计图

以上申报如需材料撰写、自评估辅导或流程支持,欢迎联系杭州汇和信专利代理有限公司,我们为企业提供专利与项目申报的一站式专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