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项133项|引领12项+种子121项|项目经费不高于30万元/项|11月13日前上传任务书|经费不得用于专利申请官费、维持年费与代理费。
浙江省知识产权局公布 2026 年度高价值专利培育“引领”项目和“种子”项目立项名单,共 133 项立项,其中“引领”项目 12 项、“种子”项目 121 项。立项不是终点:承担单位须在 11 月 13 日前完成《浙江省高价值专利培育任务书》填报上传,并严格遵守财政经费的使用边界。
核心信息速览
- 立项总量:133 项(“引领”项目 12 项 + “种子”项目 121 项)
- 项目经费:不高于 30 万元/项,分别在项目立项和中期核验(验收通过)后分期拨付
- 专项设置:5 个专项——攀高造峰 / 塑优领航 / 提质跃升 / 消薄强基 / 出海护航
- 任务书截止:2026 年 11 月 13 日前,在“浙江知识产权在线”上传电子版(无需盖公章)
- 发布单位:浙江省知识产权局(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 年 10 月 29 日
立项名单构成
“引领”项目 12 项:浙江大学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浙江宇视科技有限公司、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大学地理科学与遥感技术学院、上海交通大学宁波人工智能研究院、临海伟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浙江农林大学森林食物资源挖掘与利用全国重点实验室、浙江先端数控机床技术创新中心有限公司、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丽水研究院。
“种子”项目 121 项:按专项 1「助力重大科技攻关“攀高造峰”」、专项 2「助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塑优领航”」、专项 3「助力传统特色产业“提质跃升”」、专项 4「助力山区海岛地区“消薄强基”」、专项 5「助力国际化企业“出海护航”」分类布局。
领域分布:覆盖高端装备制造、人工智能、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海洋装备、脑机接口、生物、具身智能、传统产业、低空经济、节能环保、量子科技、航空航天等 15 个方向,其中高端装备制造、人工智能、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四类合计占比过半。
主体构成:133 项立项中,名称含“杭州”的主体 52 家,涵盖省属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与科技型企业;企业牵头项目集中在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与新材料赛道。
培育规模参照(历年数据)
参照一:2024 年 9 月浙江省启动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工程,首批布局 12 家高价值专利培育基地、50 个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对新建省级基地给予最高每家 100 万元补助,对新承担省级培育项目的给予最高每项 30 万元补助,并配套专利优先审查、快速预审等快速获权支持(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 年 9 月公开发布)。
参照二:按《浙江省高价值专利培育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设定的目标,到 2027 年底累计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 150 个以上、建设培育基地 30 个以上,全省高价值发明专利总量 15 万件以上、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 22 件以上、海外发明专利授权量 6500 件以上。本年度 133 项立项已接近该累计目标的主要份额。
经费与补贴说明
省局对立项项目给予不高于 30 万元的项目研究经费补助,分期支付:分别在项目立项和中期核验(验收通过)后拨付。
可用于:知识产权事务费(管理体系建设费、知识产权培训费、专利申请前评估费、专利和文献分析费、专利价值评估费、知识产权数据库建设费、宣传推广费)、劳务和咨询费、会议和差旅费、财务专项审计费、管理费、材料试验费、印刷出版费及其他合理支出。
严禁用于:国内外专利申请官费、专利维持年费、专利申请代理费。
核算要求:项目经费须单独核算,严禁与任务无关的支出,严禁通过虚假合同、虚假票据、虚构事项、虚报人员等方式套取财政资金。
立项后工作流程
- 任务书填报与上传(11月13日前):登录“浙江知识产权在线”(https://zscqyjs.zjamr.zj.gov.cn/,一站式管理—高价值专利培育工程)下载填写《浙江省高价值专利培育任务书》,上传电子版(无需盖公章)。
- 市局、省局审核:任务书电子版经市局、省局两级审核通过后,一式三份加盖公章,邮寄至所在市局。
- 中期核验与验收:验收以任务书确定的任务和目标、实际运行的客观数据为主要依据,重点评价培育项目运行情况、相关技术和核心指标完成情况、资金使用规范性等。
- 信用管理:省局对项目承担单位实施信用管理,记录申报、立项、实施、验收、评估各阶段的失信行为信息,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按规定处理。
下一轮申报条件(提前布局)
2026 年度申报窗口为 2026 年 5 月 22 日至 6 月 26 日 18:00,已结束。按年度节奏,2027 年度申报预计仍在上半年启动,建议提前对照条件储备材料。
- 主体资格:浙江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等;鼓励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产学研合作单位联合申报。
- 企业类申报条件:研发实力在行业内具有领先地位,已与高校院所、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建立长效合作关系;知识产权基础良好,高价值专利拥有量居于同行业领先地位,具有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规范化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知识产权专兼职人员不少于 5 人(含母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人员);近三年无严重失信行为。
- 申报限制:正在牵头承担省级高价值专利培育的单位,以及省级专利导航项目未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单位,不得再次申报;每个申报单位限报一个项目或平台(省部属高校、规模较大的科研机构可视情以学院、中心、实验室为单位)。
- 配套支持:对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的创新主体,按规定给予专利快速预审、优先审查、专利导航、知识产权预警分析、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培育、知识产权联盟、知识产权运营、海外专利布局等支持。
联系方式
省局联系人:盛老师、吴老师;电话:0571-56333392、0571-89761327;邮箱:206@zjippc.cn;系统技术电话:0571-85786957。
通知原文(节选)
各市、县(市、区)知识产权局,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和平台的通知》有关精神,经研究,现将2026年度高价值专利培育“引领”项目和“种子”项目的立项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各承担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浙江省高价值专利培育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和相关实施流程要求,建强团队,健全机制,细化方案,明确节点,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完成目标任务。
二、各市、县(市、区)局要建立与承担单位的常态对接机制,加强政策宣讲和工作指导,及时了解进展,帮助解决问题,督促任务落实,做好经验总结提炼和宣传报道,及时向省局反馈工作情况。
三、请承担单位通过“浙江知识产权在线”下载填写《浙江省高价值专利培育任务书》(网址https://zscqyjs.zjamr.zj.gov.cn/,一站式管理-高价值专利培育工程),于2026年11月13日前登录“浙江知识产权在线”系统上传任务书电子版(无需盖公章),经市局、省局审核通过后,一式三份盖公章邮寄至所在市局。
四、各承担单位应规范使用财政经费,进行单独核算,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等要求,不得用于国内外专利申请官费、专利维持年费、专利申请代理费。
来源:浙江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公布2026年度高价值专利培育“引领”项目和“种子”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2026年10月29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知识产权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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